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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eo公司抗癌药物ficlatuzumab在II期研究中未达主要目标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4日 15:04:01

2012年5月2日,Aveo公司($AVEO)抗癌药物ficlatuzumab在一项非小细胞肺癌(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II期研究中未达预期主要目标。总部位于剑桥的Aveo公司称,与标准治疗药物(gefitinib,吉非替尼)相比,组合药物(ficlatuzumab和gefitinib)未能显着改善患者的整体响应率(overall response rate)及疾病无进展生存期。

 

吉非替尼(gefitinib)为阿斯利康(AstraZeneca)公司抗癌药物,以商品名易瑞沙(Iressa)销售。

 

消息发布后,Aveo公司股价下跌30美分,至1.77美元。

 

对于Aveo来说,具有较大吸引力的药物依然是其主导药物tivozanib。Aveo公司称,计划在今年晚些时期向FDA提交申请,用于侵略性肾癌(aggressive kidney cancer)的治疗。这一消息有望能缓解来自ficlatuzumab研究失败的打击。

 

该II期研究中,接受gefitinib及组合药物(ficlatuzumab和gefitinib)治疗的患者组,整体响应率分别为40%和43%,平均无进展生存期分别为4.7个月和5.6个月。接受组合药物的患者组表现出了较好的响应率和更长的疾病无进展存活期,但两者无统计学意义,Aveo公司在声明中称。

 

该项试验似乎已经确定出了一个患者亚组,能够显着地受益于组合药物的治疗,这一发现值得进一步研究,香港中文大学高级研究员Tony Mok博士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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